福建泉州3部门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DATE: 2025-05-20 23:21:15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5月13日,福建法犯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市场监管局、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通告,公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制售罪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假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肉制安全”。
此次线索征集范围包括未经许可私设牲畜屠宰场,品违非法从事屠宰、福建法犯销售未经检疫生猪,泉州以及病死、部门濒死、公开死因不明或检疫不合格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生产肉制品的征集制售罪线黑作坊、黑窝点,假劣以及超出许可类别生产肉制品的肉制违法犯罪线索;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许可证号等生产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以及其他不合格的畜禽肉等违法犯罪线索;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其他低价畜禽肉制品冒充高价牛(羊、驴)等肉制品,以风味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以及畜禽注水、注药、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线索;非法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假劣牛羊肉制品及其他动物性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滥用甲醛、双氧水等非食用物质泡发肉类产品、肉制品或使用工业松香等非食用物质对畜禽进行脱毛等违法犯罪线索;非法走私入境、运输、销售肉类冻品等违法犯罪线索;非法买卖、伪造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等违法犯罪线索;采购、销售“三无”肉制品、山寨肉制品或过期肉制品,电商平台、网络直播间等销售假劣肉制品,线上线下虚假宣传,宣传的肉制品信息与实际销售的标签信息不一致等违法犯罪线索;假劣、不合格、过期食品(食材)流入中小学校园的违法犯罪线索。
3部门表示,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类别等,举报违法犯罪事实应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证据。公开征集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和实地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赵英男